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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双安双创”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05-22 15:0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威海市食药监管局 字号:[ ]


         威食安委发〔2018〕2号

 

威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深化“双安双创”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食安委成员单位:

自2014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以下简称“双安双创”)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全市上下共同参与、积极作为,促进了监管强化、行业规范、产品提质,群众满意度得以明显提升,被授予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安双创”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8〕3号)、省政府《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29号)和省食安办《关于巩固深化提升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工作的意见》(鲁食安办字〔2018〕1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双安双创”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双安双创”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双安双创”工作,是一个地方整体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有效举措,是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理念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转变、工作方式从传统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变、工作机制从分段监管向全程链接转变的有力抓手。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但从现阶段发展情况看工作不平衡、发展不充分的问题还仍然存在,广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仍较薄弱;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尚未真正得到有效落实;农兽药残留超标、添加剂超标、虚假宣传等现象还时有发生;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衔接和追踪溯源还不健全;监管的专业化和有效性有待提升,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我市作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的声誉和社会认可程度,必须高度重视,下大气力加以解决。要认真把握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的基本判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始终保持“双安双创”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紧紧围绕“社会认可、群众满意”这一主线,以“食安威海”建设为统领,以餐饮质量提升工程为抓手,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全力做好“双安双创”工作,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水平,带动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幸福感逐年提高。

二、高点定位,持续提升“双安双创”工作的标准水平

巩固深化提升“双安双创”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工作的根本标尺,确保创建工作与群众期盼一致,以创建实绩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高点定位。牢固树立走在前列的思想,进一步提升思想境界,提高工作标准,注重细节、精益求精,对标先进、争创一流,实施精准创建,切实提高创建含金量。

——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开展问题调研,聚焦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努力治理解决,以创建实绩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坚持创新引领。积极推动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创新,形成可推广、可借鉴、可示范的模式和经验。大力推广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形成“智慧监管”能力,实现“机器换人”目标。

——坚持求真务实。坚持走群众路线,确保工作方向与群众期待一致,工作举措更加贴近群众需求。坚决抵制各种形式主义,坚决杜绝各种扰民做法,坚决不搞“花架子”,不搞形象工程。

到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水平、产业发展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准要求相适应,将威海建设成为全国食品最安全地区之一,全面打响“双安双创”城市品牌。

(一)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力争达到85%以上;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兽药、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食品相关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农药经营店标准化经营基本达到100%。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85%以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0%以上。

(三)规模以上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建立快速检验室,入场销售者建档率和食品安全自查落实率均达到100%。大中型商超重点食用农产品基地直采率达到75%以上。农村地区基本消除“三无”食品。

(四)量化分级B级以上餐饮单位比率提高到60%以上,其中,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全部达到B级以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良好)以上并实施“六常法”管理达到100%,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餐饮单位达98%以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100%,大中型餐饮单位实施“清洁厨房”率100%。

(五)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以下简称“三小”)登记备案率和监管覆盖率均达到98%以上。

(六)“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同类农产品产地面积的比例达到80%以上,认证数量达到400个。创建39处省级现代渔业示范园区、7处省级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3个食品生产示范基地、70家食品生产示范企业、300家食品流通示范单位、600家餐饮服务示范单位、70条“三小”示范街(区)。

三、多点推动,全面促进“双安双创”的各项要求落实

(一)进一步完善“双安双创”协同推进机制。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2016—2020年)》要求,实施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引领工程。健全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研究构建贯通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食品和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机制;协调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制度,加快形成监管执法合作机制;共同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

(二)进一步提升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水平。将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发展。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落实威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实施地膜回收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加快建设一批废旧地膜加工点与回收点,研究开发和引进推广利用废旧农膜再生加工技术,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产品附加值。建立完善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等监管机制。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企业标准化改造。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设立农药生产和经营许可,严禁 67种高毒高风险农药在我市经营、使用。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严格落实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农资打假、高毒高风险农兽药大整顿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坑农害农行为。积极探索推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治理、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滥用抗生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水平。开展“食品工厂规范化”行动,在企业全面推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生产规范,鼓励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采用先进管理方式,到2018年底,新增HACCP、ISO22000等认证企业数量增加10家。实施企业自查、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第三方协查和许可合规性审查的“四查”模式。强化风险管理,实行一品一清单、一企一清单“两清单”制度,加大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力度。推行食品小作坊园区化集中管理。持续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对标规范”行动,降低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发生率。

(四)进一步提升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水平。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实施“四个一”建设,即完善一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一个快检室、配备一块信息公示屏、建立一本经营业户动态档案。深入开展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行动,创建7家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市场入场销售者建档率、信息公示牌、食品安全自查落实率达到100%。鼓励在批发市场设立驻场监管所,完善场内巡检和抽样检验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严格准入标准,以高风险品种为切入点,逐步扩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市场销售凭证“双证”制度试点,推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衔接。

(五)进一步提升大中型商超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开展大中型商超放心肉菜质量安全公开评价,推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推行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推进品牌食用农产品、出口企业“三同”食品进超市。推行放心肉菜、品牌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全面推动大中型商超食品现场制售场所硬件改造,规范制售行为。在全市大中型超市逐步实行HACCP体系应用,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进一步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坚持把提升餐饮质量安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抓手,强化落实措施,努力抓出成效。加强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以及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医院食堂等单位食堂的监管。深入开展“清洁厨房”行动,将养老机构、机关、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的食堂纳入实施范围,不断扩大覆盖面。量化分级A级餐饮单位到2018年底全部实施“明厨亮灶”;大力推广“六常法”、“4D”管理等管理方法;推行色标管理,鼓励开展白手套、白毛巾、白口罩“三白”行动,提升厨房卫生管理水平。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学校月度自查和监管部门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等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四查”制度。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源头控制,推动大宗物品统一集中采购,鼓励专业公司参与学校食堂管理。开展“品牌食品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养成科学合理膳食习惯。定期开展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组织家长评议。实施学生小饭桌动态登记公示和星级管理,逐步推行“微管理”。

(七)进一步提升“三小”规范化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深入开展规范提升行动,加强登记备案管理,逐户建立信用档案。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明确抽检重点和频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加快“三小”示范点、示范园、示范街区的规划建设,引导集中集约发展。

(八)进一步提升进口食品质量管理水平。推进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酒类、食用植物油、肉类等重点进口食品专项治理。规范口岸检验检疫监管执法行为,加强进口食品追溯管理和收货人备案管理。严厉打击进口食品走私行为。

(九)进一步提升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严格实施生产许可,通过监督检查、监督抽查、专项整治,排查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水平。强化“食品级”标识管理,规范产品标识及使用说明。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为,定期公布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餐饮具抽检结果。

(十)进一步提升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水平。建立完善收集体系,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病死畜禽、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处理机制,实现运营监管涵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处置及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推广无害化处理技术,培育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使各环节病害动物和产品得到及时处理,实现病死畜禽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

(十一)全面提升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水平。强化餐厨废弃物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扩大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范围,提高餐饮单位、集体餐厅和饭店收集协议签订率和收运处置率。将餐厨废弃物处置纳入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完善管理台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联合执法和考核约束,确保从餐饮单位到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闭环运行,严防“地沟油”流向餐桌。

(十二)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加强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四有”要求,做到责任落实、岗位匹配、人员齐整、手段齐全,确保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及辅助用房面积、办公设备、执法装备配备达到或超过国家指导标准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发挥基层所快检室(车)作用,规范检验行为。发挥协管人员作用,明确职责。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基层监管行为,着力提高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

(十三)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强化底线意识,着力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和整治力度。针对近年来发现的重点食品风险问题,特别是重复性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强化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逐批跟踪落实,重点加强和规范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材料报送、信息发布和定期调度通报。实施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建设工程,推动“机器换人”,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优化“风险清单+”治理模式。加大对生产聚集区、重点食品品种、生产加工“黑窝点”和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和食品、保健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的排查力度,早发现早防控,避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

(十四)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继续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进一步梳理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场所以及监管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和规律性特征,研究制定解决的办法和清单,持续深入地开展专项整治,严防不安全食品下乡。二是继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坚持标本兼治,规范广告宣传、推广行为,铲除行业“潜规则”,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对标规范”行动。加大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一非两超”问题的专项治理。四是认真开展“净网”行动。建设网络订餐智能监管平台,实行线上线下联动监管,规范网络食品交易行为。监督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等制度,严格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五是深入开展窗口单位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将食品安全纳入A级旅游景区、交通场所和国境口岸综合治理范围。严格许可审查,强化日常检查,监督景区、交通场所和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应急处置,着力提升景区及其周边和铁路、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十五)深入推进“食安威海”品牌建设。紧紧抓住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积极融入发展大局,找准工作定位,着力推进食品产业新旧动能转换。以“安全、健康、口碑”为核心,“点线面”结合、立体化推进“食安山东”“食安威海”品牌建设和“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威海农产·品味自然”“威海苹果·甜蜜诱惑”等公用品牌建设,全产业链培育放心品牌。以荣成市海洋食品、乳山市农副产品、文登功能食品和临港区休闲食品四个知名品牌聚集区为重点,努力建成国内最大的水产品精深加工基地、面向日韩最具竞争力的冷冻调理食品加工出口基地和中国海洋食品名城。结合城市改造、社区商业建设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居民社区、办公集聚区、商圈、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景区(点)和交通场所等重点场所的食品经营规划布局。以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创新电子商务与食品产业的集成应用模式,引导支持泰祥食品、好当家集团、威海浦源食品、威海百合生物、紫光科技园等食品加工企业通过网上商城、网店、微店等方式多渠道开发网上营销市场,推动食品产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促进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推进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支持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中央厨房,实现原料统一加工、集中配送。大力发展早餐、快餐、团餐和网络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形式,推动中华老字号及地方老字号食品传承升级,开发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新产品。

四、创新机制,不断凝聚“双安双创”工作的共治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等要求,把“双安双创”摆到重要位置,作为食品安全整体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抓手。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四有两责”落实到位。

(二)加强制度保障。要按照高于严于国标省标的要求,进一步制定更高更严更细创建标准,促进创建工作提档升级,确保始终保持创建先进状态。要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和资源进行攻坚,以点带面,精准创建,使创建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要鼓励完善地方特色食品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引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着力实现上下游食品安全可查询可控制可追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鼓励企业执行良好生产经营规范,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加大复制推广,形成放大效果和扩散效应。

(三)加强社会共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营养消费知识,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曝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鼓励行业协会发挥规范自律和引导作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威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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